浙江省财政厅
浙财函〔2021〕257号
特 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参与“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知识竞赛抵免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文件精神,调动我省会计人员参加“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知识竞赛的积极性,经研究,对参加此次知识竞赛的人员可抵免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学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抵免规则
会计人员参与竞赛答题20天及以上且平均正确率在80%以上的,折算90学分,其它则不计学分。
- 抵免流程
本次答题情况由会计人员根据答题结果于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通过“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站(网址:http://jxjy.czt.zj.gov.cn)向所在地财政部门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含累计答题天数和累计分数的截图),经审核无误后予以登记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 其他事项
- 请参加答题申请抵免的学员,先确定已在浙江会计之家网站(网址:http://kjzj.czt.zj.gov.cn),“会计人员信息”栏完成信息登记;同时需注意,答题注册时所用手机号与会计之家信息登记手机号必须一致。
(二)各级财政部门应做好本次抵免审核工作。
(三)竞赛的相关规则见附件。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举办“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知识竞赛的通知(网页链接:https://www.cicpa.org.cn/xxfb/tzgg/202111/t20211111_63037.html)
浙江省财政厅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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