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发电〔2021〕214号

颁布时间:2021-08-05 发文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近期,多地相继发生输入性病例引发的本土聚集性疫情,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防控压力持续增大。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从严从紧、抓细抓实文化和旅游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现就加强跨省旅游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结合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管理措施,调整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政策,实施联动管理。对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区、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二、省(区、市)内无中高风险地区后,可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区、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各地要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指导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服从服务大局,严格按照《旅行社有序恢复经营疫情防控措施指南》有关要求,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游客行程调整和退团退费等事宜,维护游客与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