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办运行〔2021〕750号

颁布时间:2021-09-27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经信厅、工信厅、工信局)、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各铁路局集团公司:
  为认真做好采暖季居民用能保障,加快推进发电供热企业直保煤炭中长期合同(以下简称电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有关工作,加强产运需衔接,为中长期合同的签订履行提供运力保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推进电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工作中将保障铁路运力作为重要内容。铁路是煤炭运输的骨干,具有运量大、效率高、可靠性强、节能低碳等显著优势,在衔接煤炭供需、保障电煤中长期合同高效履行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各地区经济运行部门在组织开展电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工作中,要将运力保障作为重要内容,督促协调多签有运力保障的电煤中长期合同,实现产运需有效衔接,保障发电供热用煤的稳定可靠供应。
  二、做好对补签电煤中长期合同的运力保障。各地区经济运行部门要加强与铁路部门的对接,指导企业及时将新签订的发电供热煤炭中长期合同提供给铁路部门。各铁路局集团公司要强化运力统筹,深入挖掘增运潜力,做好运力衔接准备,积极签订产运需三方合同,对补签的电煤中长期三方合同做到应保尽保。严禁以抢占铁路运力为目的签订虚假合同,一经发现计入企业信用记录,并在下年度中长期合同签订中实施限制。
  三、联动提高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率。各地区经济运行部门要健全电煤中长期合同的履约监管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对于电煤中长期合同兑现率高、发货均衡的供需企业,在2022年度优先配置铁路运量;对于因供需企业自身原因导致中长期合同铁路运量兑现率低的,根据违约程度减少配置2022年度铁路运量。各有关煤炭、电力等企业要强化契约精神,既要兑现合同总量,也要兑现好月度运量,确保均衡运输。
  四、加强重点区域、重点线路的铁路运输保障。各有关铁路局集团公司要在做好晋、陕、蒙、新等煤炭主产区和东北三省煤炭运输保障的基础上,加大对近期释放煤炭先进产能的蒙东、晋北、鄂尔多斯、榆林等地的运力投放,优先保障其发电供热煤炭运输需求。要充分发挥大秦、唐包、浩吉、瓦日等重点煤运通道作用,加强发往秦皇岛、京唐、曹妃甸等北方重点港口的煤源组织,优化重要支线和站点的运输衔接,实现煤炭运输快速高效。
  五、进一步加大对发电供热煤炭运输的倾斜力度。各铁路局集团公司要以保障发电供热用煤运输需求为重点,优先装运发电供热用煤,优先保障电煤中长期合同兑现。根据形势需要提高电煤装车比重,运力紧张时适当压缩其他物资的发运计划。在日常运输中,对电煤运输优先组织,提高运输和装卸效率。
  六、健全发电供热煤炭运输应急保供机制。各地区经济运行部门要密切关注电厂煤炭的供耗存情况,强化与铁路部门的应急保供对接机制。各铁路局集团公司要重点加强对库存7天以下电厂的保供运输,及时启动煤炭应急保供机制,全力保障发电供热用煤运输需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