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6]40号

颁布时间:2006-03-29 15:17:42.000 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4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2.3元。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