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兰州商学院更名为兰州财经大学的函》(教发函[2015]78号),省政府决定,即日起在兰州商学院基础上组建兰州财经大学,同时撤销兰州商学院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兰州财经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
二、兰州财经大学业务归口省教育厅管理。
三、兰州财经大学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22000人。
四、省教育厅要加强对兰州财经大学的管理和支持,指导学校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全面提升办学内涵,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五、“十三五”期间,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达到12000元以上,并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绩效工资改革、物价变动及在校生人数变化等因素,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兰州市政府要将学校校园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投入专项建设资金并如期落实到位。
六、兰州财经大学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全面加强内涵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紧紧围绕为服务全省经济和文化建设这一目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重点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复合型人才,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