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纳税人及其分类
1.增加交通运输业、邮政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单位。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2.小规模与一般纳税人的分类,资料下载。营改增以后,分类有了区别。销售货物是50万,提供劳务是500万,区分标准。
3.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的区分标准。税法规定:不能分别来确定,是一般和小规模纳税人。如果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只要有一个是一般纳税人,就是一般纳税人。
4.可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的变化:
1、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
2、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3.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财税(2013)106号
4.一般纳税人的两个标准
1、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按照规定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5.如果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也不抵扣进项额,还是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计算税额。
6.承租人、承包人为纳税人。
7.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承担责任,应该由发包人为纳税人。
8.国境外的单位或个人,没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扣缴人,没代理人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9.合并纳税人:总机构或母公司要把应税服务的业务合并纳税。(只汇总应税劳务)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就地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