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减值损失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2、
一、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1、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后,低于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金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3、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以前期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需要等资产处置时才可转出。
减值准备可转回的:存货、债权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其他债权投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递延所有税资产。
资产类型--减值后计量基础
存货---可变现净值
商誉--可收回金额=(预计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
其他债权投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计提减值,不计提
递延所得税资产--未来应纳税所得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投资性房地产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等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视同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计提减值不可以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的额确认
1:损失确认以后折旧与摊销要在未来期间做出调整。再剩余期间内合理的分派。
2:以后期间不得转回
第二节 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预计
一、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1.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减记得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在未来期间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减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3.资产减值损失已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以前期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需要等到资产处置时才可转出。
【小结】各类资产相关减值是否可以转回梳理表
资产类别—减值后计量基础—可否转回
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否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可收回金额-否
长投-可收回金额-否
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否
商誉-可收回金额-否
存货-可变现净值-可
债权投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
贷款和应收款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
其他债券投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计提减值-不计提减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未来应纳税所得额-可
二、账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损益类科目)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例题】
2010年,船舶账面价值3.2亿,可收回2.193亿。可收回低于账面1.007亿。
借: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船舶 1.007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007
梳理表:
资产类别 减值后计量基础 减值是否可以转回